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

射擊

槍最初是用於捕獵野生動物的用具,其後轉到戰場上,作為一種具殺傷力的武器。到了現在,槍用於靶場內。
早在1830年年代,槍就可用於打活玻璃瓶的小玩意。後來漸漸表化成飛靶、活動靶的比賽。
射擊在1896年第一屆雅典奧運就被列入比賽項目之一。有趣的是,雖該屆奧運只限男性參與,但卻開放給女性共同競爭。在1972年,男女子是可混合作賽。直到1984年奧運,女子射擊才有正式的女子射擊賽事。

[編輯] 規則

射擊運動可分為步槍射擊、手槍射擊、移動靶射擊以及活動靶射擊。各種類型又可按槍皮的規格、射擊姿態、方法和目標都有不同。每一槍枝一場比賽下來,男子項目為60發子彈、女子則為較少的40發子彈。和箭術一樣,越近靶心得分越高,擊中靶心為10.9分。男子滿分為709、女子為509。
所有子彈射出後,把得分加起,分數最高的為冠軍。

[編輯] 槍種

[編輯] 步槍

[編輯] 手槍

[編輯] 飛靶

多向飛靶 雙向飛靶 雙多向飛靶

[編輯] 移動靶

[編輯] 著名運動員


槍械英文FirearmGun),簡稱,舊稱與部分地區的語言稱[1],其它舊稱有火銃火槍鐵炮。指利用火藥燃氣能量發射子彈,口徑定義於20公釐以下的身管射擊武器(大於20公釐以上定義為「火炮」),以發射槍彈,打擊無防護或弱防護的有生目標為主,是步兵的主要武器,亦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,在民間更廣泛用於治安警衛、狩獵、體育比賽。


  • 火槍英文Fire Lance):是一種近距離交戰時用的裝有噴火器的長槍,在木竹製的長柄前端綁上裝有火藥的管子,管子也會裝在一般的上,可能在中國五代時就出現(在敦煌的壁畫中出現),宋代的梨花槍飛火槍也是同種的兵器。
  • 突火槍:竹製,只能使用一次拋棄式火器,同時以射出的彈丸與火藥爆炸的火焰來攻擊。
  • 手銃:又稱火門槍、明火槍,類似的火器有火銃神鎗坦能堡火銃手炮,明代的火銃已經設有藥鍋蓋,與火繩槍不同的地方是沒有使用火繩和與其連動的擊發結構。
    • 鉤爪手銃:在歐洲地區出現之加上鉤的手銃,其後演變成掛肩手銃。
    • 掛肩手銃:將直接以手持握的長柄改為掛肩式的托架,其後演變成火繩槍。
    • 蛇桿:在手銃的握柄上加上S形的金屬彎條,前端夾著火繩,牽動金屬彎條即可擊發子彈,是手炮火繩槍之間的過渡性產品。
  • 火繩槍英文Match lock Gun):從槍口填裝鐵製或鉛製彈丸與推進藥,以緩慢燃燒的火繩點燃點火用火藥(類似底火),點火藥再引燃推進用火藥擊發彈丸。
    • 線膛式: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堡地區,採用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,最早的「來福槍」(英:Rifle)。
    • 火種式火繩槍:燧發槍的先驅,出現於16世紀後期歐洲,用火種或短火繩取代長火繩,開槍時才點燃,以免持續燃燒的長火繩在夜間暴露目標。
  • 簧輪槍英文Wheel lock Gun):扣下扳機轉動簧輪磨擦片產生火花。原本設計者以為該槍能取代火繩槍,但因價格昂貴,並不普及,王室貴族在當時卻非常贊成這種槍的使用,有紀錄的使用者包括德國、法國和義大利的騎兵。
  • 燧發槍
    • Snaphance Gun:扣下扳機牽動燧石敲擊藥鍋上的鐵片而產生火花點火,需手動掀開藥鍋蓋。於西元1547年瑞典人發明。
    • Miquelet Gun西班牙人發明,不需手動掀開藥鍋蓋。
    • Flint lock Gun:改良版的燧發槍,結合上述兩種燧發槍的優點,是前膛槍時代時使用最久的擊發裝置。於西元1620年法國卡爾瓦多斯省Lisieux郡的馬林·布爾吉瓦發明。
    • 自生火銃[2]明代畢懋康設計,使用前先扭緊輪弦,扣下扳機後輪弦高速轉動與火石磨擦點火,在清代時有造出幾支供皇帝打獵。
  • 雷管槍英文Percussion-lock Gun),此種槍機的構想在十七世紀就已存在,但是由蘇格蘭牧師亞歷山大·約翰·福賽斯正式發明,並於西元1807年取得專利。
  • 撞針槍又稱中央點火式火槍、德萊賽針刺擊發槍。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,針擊發火。
  • 佛格森式來福槍,可能是第一把使用後膛裝彈的來福槍,英軍上尉佛格森在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中,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肯塔基式來福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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